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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優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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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要被僱主聘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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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要作投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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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工作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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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帶同配偶和18歲以下未婚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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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
申請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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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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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備足夠財政能力支持申請人和其家人在香港的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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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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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備良好的語文能力(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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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本科或以上學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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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其中一項計分制中取得合格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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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甄選程序中被選中並獲分配名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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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須具備良好學歷(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)
計分制度
成就計分制
如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要求,即可獲得245分。如未能符合任何一項者,則不會獲得任何分數:
A. 申請人曾獲得傑出成就獎(例如奧運獎牌、諾貝爾獎、國家/國際獎項;
或
B. 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,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(例如獲業內頒發終生成就獎)
綜合計分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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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分為 245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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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六個得分範疇:
1) 年齡
2) 學歷 / 專業資格
3) 工作經驗
4) 人才清單
5) 語文能力
6) 家庭背景
申請程序
步驟 1:聘請灝鏘顧問評估和準備您的申請
步驟 2:向入境處提交申請
步驟 3: 取得檔案編號和補文件通知
步驟 4: 取得申請結果
獲得身份
預計申請時間
居留身份
最少 12 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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